应交土地增值税
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、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(以下简称房地产)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。
账务处理:(非房地产开发企业)
(一)转让建筑物(含土地使用权)
借:固定资产清理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土地增值税
应交税费—应交营业税
【提示】最终将固定资产清理转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。
(二)转让土地使用权(无形资产)
借:银行存款(转让价款)
累计摊销
无形资产减值准备
贷:无形资产
应交税费—应交土地增值税
应交税费—应交营业税(售价×税率)
营业外收入(或借方营业外支出)(倒挤)
【提示】企业转让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也需要同时交纳营业税,出售不动产交纳的营业税先计入到固定资产清理,最终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,出售无形资产交纳的营业税最终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。
【案例分析题】某企业出售一土地使用权,出售收入320000元已存入银行。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原价为400000元,已摊销100000元,计提减值准备20000元。出售过程中用需缴纳土地增值税5000元。销售该项土地使用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%。
要求:写出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。
【答案】
借:银行存款 320000
累计摊销 100000
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000
贷:无形资产 400000
应交税费—应交土地增值税 5000
应交税费—应交营业税 16000
营业外收入 19000
(三)账务处理(房地产开发企业) 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,贷记应交税费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土地增值税